深圳居住证管理制度要凸显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凸显服务功能。持证人员在深圳工作和生活将能享受到一系列的便利服务,包括其子女能够在深接受义务教育等。
二是凸显使用功能。居住证设置了一证多用功能,实施后将逐步增加劳动社保、计生、教育、金融服务等多项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除要求政府服务机构和事业单搜索位提供使用保障外,也鼓励其它公共服务机构和商业服务组织以居住证为“认证”依据,提供更多社会便利。
三是凸显动态管理功能。居住证实行信息化管理,卡面包含有姓名等可视信息,卡内芯片还包含从业状况、社会保险、诚信和违法行为记录等机读信息,使居住证具有实现信息化跟踪管理的功能。
四是凸显以房管人和以证管人相结合的功能。居住证设计了长期与短期租住相结合的制度,规定出租屋业主或出租屋管理人、转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转租给未取得长期居住证的流动人员长期租住,否则将被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