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根据我国的物权法,土地上的建筑属于您终身享有,但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有规定的,到期后如市政上没有特别规划和要求,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
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
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
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
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