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各位房产过户如何避税

2024-05-30 06:39:38 (11分钟前 更新) 500 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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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不现实  ,也不可能  ,在的市场都正规了,  以前可以  ,现在不行了。
一般来说,买卖二手房缴税是按照网签合同上价格计算的。
  每个地区都有地区指导价,也叫最低过户价。这个价格意味着那个地区的房价交易的时候最低价格。
  比如,以前有些北京区域最低过户价是6000元/平米,但是实际交易价格已经远远超出了那个价格。也就是说,实际成交价可能是1万/平米,但是实际上6000元/平米就可以去办理过户。
  由此,好多买卖二手房交易时,双方先自己签署个买卖合同,拟定好成交价,再去咨询地区指导价大概范围,去建委打网签时就按照最低指导价做网签合同的成交价格。
  这样,缴税就是按照指导价去缴纳,就比实际成交价缴税少了很多。就做到了避税目的。
  但是,这样的避税毕竟也是有漏洞的。因为由此就出现了两个交易价格。就容易产生纠纷。别看中介说的好听,风险绝对是有的,只是跟中介没有什么关系而已,所有风险全部都是买卖双方自己承担的。
这样不现实  ,也不可能  ,在的市场都正规了,  以前可以  ,现在不行了。
一般来说,买卖二手房缴税是按照网签合同上价格计算的。
  每个地区都有地区指导价,也叫最低过户价。这个价格意味着那个地区的房价交易的时候最低价格。
  比如,以前有些北京区域最低过户价是6000元/平米,但是实际交易价格已经远远超出了那个价格。也就是说,实际成交价可能是1万/平米,但是实际上6000元/平米就可以去办理过户。
  由此,好多买卖二手房交易时,双方先自己签署个买卖合同,拟定好成交价,再去咨询地区指导价大概范围,去建委打网签时就按照最低指导价做网签合同的成交价格。
  这样,缴税就是按照指导价去缴纳,就比实际成交价缴税少了很多。就做到了避税目的。
  但是,这样的避税毕竟也是有漏洞的。因为由此就出现了两个交易价格。就容易产生纠纷。别看中介说的好听,风险绝对是有的,只是跟中介没有什么关系而已,所有风险全部都是买卖双方自己承担的。
实创佳人 2024-05-30
要看你说的房产的属性,就是说这房子是你男人父亲和那位继母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和继母结婚以后取得的房产!如果是这位父亲在再婚之前就拥有这房子,那么这房子属于这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权益是归他个人的,和继母无关!他可以私自处置!这样他就可以不用进过任何人同意。去公证处和这位儿子办理遗嘱指定继承协议!完后做个公证!这份公证书就相当于法律文书。如果这房子是这位父亲和继母婚后取得房产,那么~他也可以写下遗嘱,指定儿子来继承,不过继承的不是全部房产,而是这位父亲名下的权益份额(原则是一半房产)。需要这父亲自己去办理就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以及房产证,到公证处。
要看你说的房产的属性,就是说这房子是你男人父亲和那位继母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和继母结婚以后取得的房产!如果是这位父亲在再婚之前就拥有这房子,那么这房子属于这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权益是归他个人的,和继母无关!他可以私自处置!这样他就可以不用进过任何人同意。去公证处和这位儿子办理遗嘱指定继承协议!完后做个公证!这份公证书就相当于法律文书。如果这房子是这位父亲和继母婚后取得房产,那么~他也可以写下遗嘱,指定儿子来继承,不过继承的不是全部房产,而是这位父亲名下的权益份额(原则是一半房产)。需要这父亲自己去办理就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以及房产证,到公证处。
流浪停吗 2024-05-24
一、“有意压低交易价格”买卖双方故意压低房屋实际成交价格,欲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专家提醒:对于“有意压低成交价”的做法,第一,其违反税收政策,政府对此违规行为也即将加大监管力度,风险性较大;第二,从购房者角度来看,当此房产再次出售时,先行做低的“购买价”将拉大买卖差额,反而再次增加出售成本,得不偿失。  
 
二、假赠予方式。这是二手房买卖双方为达到“避税”目的,本无亲友关系,私下交易后,却以此名义经过公证将房产进行“赠予”。按照目前的政策,赠与过户只需买方缴纳4%契税,而买卖过户如果在5年以内需要缴纳5.5%营业税、2%或4%契税,以及个税。  
 
专家提醒:针对“假赠予”,有关法规规定除公益捐赠不可反悔外,一般公民间的财产赠予,其赠予人可以反悔。  
 
如果在房产交易中,双方表面办理的是“假赠予”,一旦发生纠纷,买房方因缺乏证据很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三、“假租赁真交易”。由于房产可免税的年限未到,或干脆为“避税”,买卖双方交易后却不按规定办理缴税、过户、更名等手续,以表面的租赁合同替代交易合同。  
 
专家提醒:假租赁真交易风险很大,一旦发生争执,受害方往往是买房方。  
 
四、“规避第二套房产”。一些中介向投资者建议,夫妻买房,最好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这样可以规避第二套房产因非自住而缴税。“由于通知中规定对自住5年以上的惟一用房免税,售房者可在自住房上做文章,比如买房时以父母、儿子或者夫妻双方的一方为产权持有者。”  
 
专家提醒:一旦亲属间出现利益纠纷,则难以理清。  
 
五、“协议延期办理产权变更”。这种避税方式看上去有理有利,但其背后却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让二手房买卖双方落得一个“贪小便宜吃大亏”的下场。
一、“有意压低交易价格”买卖双方故意压低房屋实际成交价格,欲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专家提醒:对于“有意压低成交价”的做法,第一,其违反税收政策,政府对此违规行为也即将加大监管力度,风险性较大;第二,从购房者角度来看,当此房产再次出售时,先行做低的“购买价”将拉大买卖差额,反而再次增加出售成本,得不偿失。  
 
二、假赠予方式。这是二手房买卖双方为达到“避税”目的,本无亲友关系,私下交易后,却以此名义经过公证将房产进行“赠予”。按照目前的政策,赠与过户只需买方缴纳4%契税,而买卖过户如果在5年以内需要缴纳5.5%营业税、2%或4%契税,以及个税。  
 
专家提醒:针对“假赠予”,有关法规规定除公益捐赠不可反悔外,一般公民间的财产赠予,其赠予人可以反悔。  
 
如果在房产交易中,双方表面办理的是“假赠予”,一旦发生纠纷,买房方因缺乏证据很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三、“假租赁真交易”。由于房产可免税的年限未到,或干脆为“避税”,买卖双方交易后却不按规定办理缴税、过户、更名等手续,以表面的租赁合同替代交易合同。  
 
专家提醒:假租赁真交易风险很大,一旦发生争执,受害方往往是买房方。  
 
四、“规避第二套房产”。一些中介向投资者建议,夫妻买房,最好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这样可以规避第二套房产因非自住而缴税。“由于通知中规定对自住5年以上的惟一用房免税,售房者可在自住房上做文章,比如买房时以父母、儿子或者夫妻双方的一方为产权持有者。”  
 
专家提醒:一旦亲属间出现利益纠纷,则难以理清。  
 
五、“协议延期办理产权变更”。这种避税方式看上去有理有利,但其背后却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让二手房买卖双方落得一个“贪小便宜吃大亏”的下场。
小薰1988 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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