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规定的近期免冠照片,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2.公安派出所民警或协勤人员根据申办人提供本人信息,填报《暂住人口登记表》并录入计算机;3.市公安局将根据上传的信息数据内容统一转换到指定的证件制作厂家来完成居住证的制作;4.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居住证发给申办人。
1.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的,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育龄妇女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本人应当亲自到派出所,由派出所进行人像信息采集或本人提供符合规定的近期免冠照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提供劳动合同;3.流动人口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办居住证。其委托人必须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还必须按照《暂住人口登记表》的项目,向公安机关提供申办人真实准确的登记信息、居民身份证,并提供申办人符合规定的近期免冠照片
办理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只要您提供符合规定的照片,就不需要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