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所需的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
3、 居住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4、其它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注意事项:所有的复印件最好都复印2套,不管最后是不是用到2套,如果届时发现复印件不够了是很痛苦的事!情愿多准备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