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 年 月 日开工 ,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生活场地、供水供电的接驳点,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2 指派 为甲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 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配合监理单位的验收;
2.4 如甲方有更改,必须在乙方未安装前告知,否则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2.5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2.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服从甲方管理或甲方认为不称职的管理人员和职工。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正式移交前,乙方负责对本工程现场的一切设施及工程成品进行妥善保护。
3.7乙方驻现场管理人员和所进场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及岗位证书,且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特殊工种应持有效上岗证书,并报甲方备案。同时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劳动安全施工合同》。
3.8 施工用水、电等临时设施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浪费施工用水、电,如现场发现乙方浪费水、电现象,甲方有权制止,并根据相关规定处以100-1000元罚款。
3.9 乙方负责施工区域内、生活区内的生产安全,环境保护、交通安全、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3.10 乙方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域内发生的冲突、打架斗殴等现象,乙方自行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并承担甲方对其的相应处罚。
3.11 乙方必须确保按时发放工人工资,严禁克扣工人工资,更不得恶意拖欠工人工资。
3.12 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甲方在给予乙方退场费后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机械撤离现场。否则按承包总价的5%进行处罚。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2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起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即使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工程进度款支付:
6.1.1本工程无预付款:
6.1.2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额度为月完成工程量的70%,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甲方于次月15日前完成审核,按审核值支付月工程进度款。
6.1.3经甲方、业主、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并经甲方结算完毕后30内,甲方支付乙方结算价款的80%。
6.1.4结算方式: 结算时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计算出实际合同总价。验收标准参照已完样板工程。
6.1.5结算完毕留5%质保金结清剩余款项,质保期2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8.1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带符合要求安全的安全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防护用品。乙方购置的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必须具有安检证明、出厂证明,如乙方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国家相关规定时,甲方有权重新采购并将费用在承包费中扣除。
8.2乙方必须严格服从质安员的指导管理,如有违章作业,质安员有权对其进行处罚。甲方管理人员对质量和安全方面的罚款,从乙方承包费中扣减。
8.3如发生安全事故,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按以下办法处理: (1)属于乙方责任的,由乙方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和赔付。甲方不付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 (2)属于甲乙双方责任的,按各自的责任大小双方协商,按比例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当事人和家属做工作。 8.4乙方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及其他管理制度,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
8.5乙方严格按照现场制定的管理制度(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及消防保卫管理制度)组织生产施工。
8.6必须按照标准化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场内所有材料必须整齐堆码,做到现场清洁、卫生、无积水。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每天下班后要自检;随时保证楼层或操作层整齐、清洁;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以上内容。
8.7乙方使用的食堂、宿舍必须有专人管理,保证食堂卫生达标和宿舍区内的安全、治安、消防、卫生。
8.8生活区不得私搭乱建,宿舍内不得私自接线使用电炉、电热毯、电热器等用品。
8.9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10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11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1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发包人违约责任
9.1.1发包人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9.1.2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9.1.3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发包人应补偿承包人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承包人 元。
9.2.1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要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7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已完成工程质量进行签认。 9.2.2承包人未按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及主要管理人员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9.2.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预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
9.2.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现场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2.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甲乙双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应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协议终止
11.1如果乙方出现下列一个或多个情况,甲方经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本协议。
11.1.1乙方未能按合同内容及时进驻施工现场和组织施工。
11.1.2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按合同规定方式发出的指示或工程变更。
11.1.3乙方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有冒用他人资质等情况。
11.1.4中间工程质量检验不合格并拒绝返修。
11.1.5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总工程进度落后达20天以上者;
11.1.6由于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以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或缓建,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
11.1.7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订补充合同,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许庆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