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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怎么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要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详细说说吗-经适保障房装修-装修知道-北京好谷装修网

深圳怎么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要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详细说说吗

2024-04-19 16:33:06 (52分钟前 更新) 464 7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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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申请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购,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必须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之前(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之前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本通告发布之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者,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作为申请人申请本市住房保障。  二、温馨提示 (一)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以申请人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申请人对其提交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市主管部门将对已选房家庭的申请资格进行抽查,若其涉嫌申报虚假信息或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市主管部门将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载、公示,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其购房资格,其所选房源另行配售,其交纳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最高处以20万元罚款并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二)安居型保障房产权管理按照《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一、申请条件 申请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购,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必须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之前(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之前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本通告发布之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者,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作为申请人申请本市住房保障。  二、温馨提示 (一)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以申请人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申请人对其提交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市主管部门将对已选房家庭的申请资格进行抽查,若其涉嫌申报虚假信息或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市主管部门将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载、公示,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其购房资格,其所选房源另行配售,其交纳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最高处以20万元罚款并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二)安居型保障房产权管理按照《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钱小小小疯纸 2024-04-19
一、申请条件 申请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购,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必须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之前(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之前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本通告发布之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者,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作为申请人申请本市住房保障。  二、温馨提示 (一)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以申请人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申请人对其提交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市主管部门将对已选房家庭的申请资格进行抽查,若其涉嫌申报虚假信息或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市主管部门将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载、公示,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其购房资格,其所选房源另行配售,其交纳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最高处以20万元罚款并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二)安居型保障房产权管理按照《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一、申请条件 申请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购,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必须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之前(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之前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本通告发布之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者,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作为申请人申请本市住房保障。  二、温馨提示 (一)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以申请人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申请人对其提交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市主管部门将对已选房家庭的申请资格进行抽查,若其涉嫌申报虚假信息或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市主管部门将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载、公示,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其购房资格,其所选房源另行配售,其交纳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最高处以20万元罚款并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二)安居型保障房产权管理按照《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ABCDG,43668 2024-04-17
一、安居型商品房轮候   (一)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已婚的双方均需深户),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一并申报。   (三)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五)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六)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十五年。   二、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充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轮候   已在系统中填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或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回执》,并且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报条件。
一、安居型商品房轮候   (一)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已婚的双方均需深户),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一并申报。   (三)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五)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六)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十五年。   二、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充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轮候   已在系统中填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或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回执》,并且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报条件。
枫桥夜泊123123 2024-04-06
安居型商品房采用首次集中轮候排队、日常轮候递补的轮候规则。首次轮候的网上申请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上午9:00至2013年6月11日晚上24:00。 首次集中轮候排队已经结束40个工作日了,怎么还没有消息呢?明显违反《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市主管部门应当将符合轮候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相关信息载入轮候册,并通过统一的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首次轮候受理截止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登录安居型商品房管理信息平台查询轮候顺序。
安居型商品房采用首次集中轮候排队、日常轮候递补的轮候规则。首次轮候的网上申请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上午9:00至2013年6月11日晚上24:00。 首次集中轮候排队已经结束40个工作日了,怎么还没有消息呢?明显违反《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市主管部门应当将符合轮候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相关信息载入轮候册,并通过统一的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首次轮候受理截止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登录安居型商品房管理信息平台查询轮候顺序。
多吃多漂亮哟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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