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福州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有: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来确认,不再要求提供个人或家庭情况证明; 2、借款人第一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降低至20%;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第二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降低至30%。前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按照基准利率执行; 3、对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尚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4、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5、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确认的住房贷款标准执行。 .二、福州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对象: 公积金连续缴足12个月以上、无公积金贷款记录、购买自住房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自有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福州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开发商所销售楼盘经管理中心备案同意; (4)购买期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购买二手房的,须是钢混结构,具有房产证(购买拆迁房的,还须具有土地证); (5)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购买二手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40%的首期付款; (6)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