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契税新政策:房屋产权变更契税 《婚姻法解释(三)》出台,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即为个人财产。规定一出,就有不少夫妻和正在筹办婚事的“准新人”忙着去房管局“加名字”。《婚姻法解释(三)》出台,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即为个人财产。规定一出,就有不少夫妻和正在筹办婚事的“准新人”忙着去房管局“加名字”。然而如今加名字也不是一件容易事儿,福建省泉州市就已经开始全面征收房屋产权变更契税。而根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南京也将从今天开始征收这项产权变更契税,不过具体的征收方案还没有出台,因此相关数额目前还是个未知数。 对许多正在筹备结婚的人来说,婚姻法新解的出台也让“加名字”变得迫在眉睫。 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双方还没结婚,在房产证上加上对方的名字被视为买卖或赠与关系,同样需要支付税款。“买卖关系需要支付2%的契税,赠与关系需要支付4%的契税。按照目前的政策,如果要办理共同产权登记,无论是婚前婚后都要交税款,最好还是在购房时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购房款,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也写上两个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