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单元污水主管道堵塞(在一楼排污主管垂直部与水平部弯头处),堵塞物件主要为装修垃圾\毛发\油块,楼上有群租,导致我家二楼三天之内连续二次被淹,因这段时间没住人,估计水位最高时有3厘米深,强化木地板全部发胀、起泡、经检查我家的支管道未堵塞,强化板损失约3000元.所以,我向物管提出3000元的赔偿要求,因为他们在群租及房屋装修管理上存在疏忽和过错,而且没有经常检查疏通排污总管,在第一次被泡后也就简单地进行疏通,未找到真正原因导致一天后第二次被泡.经与物管协商,物管表示物管无责任,不承担任何费用赔偿,要求我直接找我楼上的住户赔偿,因为是他们使用不当。请问,我是否能找物管索赔?或者下一步采取什么方式较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