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抵押贷款行吗

2024-04-23 18:48:15 (41分钟前 更新) 254 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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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屋抵押贷款是可以的。《办法》规定,集体土地房屋抵押贷款的对象为农村企业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村居民,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有合法的经济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已经过评级授信,且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农村居民以住房或临街商铺抵押贷款的还应符合年龄不小于18周岁,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55年以及借款人的户口、住房在农村信用社服务辖区内的条件。借款人拟提供抵押的房屋应具备《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状况良好,无权属纠纷,已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
自然人申请借款时可采取一户多保、联户联保等担保方式。农村信用社按照“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实行贷款证方式,上柜台办理。企业法人申请借款时采取“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程序办理。
农村宅基地房屋抵押贷款是可以的。《办法》规定,集体土地房屋抵押贷款的对象为农村企业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村居民,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有合法的经济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已经过评级授信,且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农村居民以住房或临街商铺抵押贷款的还应符合年龄不小于18周岁,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55年以及借款人的户口、住房在农村信用社服务辖区内的条件。借款人拟提供抵押的房屋应具备《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状况良好,无权属纠纷,已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
自然人申请借款时可采取一户多保、联户联保等担保方式。农村信用社按照“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实行贷款证方式,上柜台办理。企业法人申请借款时采取“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程序办理。
joyzhou512 2024-04-23
我国法律明文禁止宅基地使用权办理抵押贷款,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否可以抵押的问题,可以进行具体分析。在我国,房屋所有权转让一般实行“地随房走”的原则,如果允许抵押房屋,那么宅基地使用权也应该一并抵押。允许抵押农村宅基地,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因实现抵押权而丧失宅基地的村民,如果不能再次分得宅基地,其居住将难以解决。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居民在转让房屋后,将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在实现抵押权时,房屋可以查封,但地不能卖,也将导致抵押权无法正常实现。因此,无论在集体经济组织外部,还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均不得将宅基地使用权用于抵押。而且,不仅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抵押,在宅基地建造的房屋也不能抵押,否则,由于存在宅基地不得抵押的法律规定而使房屋的抵押权人不能实现房屋的抵押权。实践中以农村房屋或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标的的,该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我国法律明文禁止宅基地使用权办理抵押贷款,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否可以抵押的问题,可以进行具体分析。在我国,房屋所有权转让一般实行“地随房走”的原则,如果允许抵押房屋,那么宅基地使用权也应该一并抵押。允许抵押农村宅基地,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因实现抵押权而丧失宅基地的村民,如果不能再次分得宅基地,其居住将难以解决。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居民在转让房屋后,将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在实现抵押权时,房屋可以查封,但地不能卖,也将导致抵押权无法正常实现。因此,无论在集体经济组织外部,还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均不得将宅基地使用权用于抵押。而且,不仅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抵押,在宅基地建造的房屋也不能抵押,否则,由于存在宅基地不得抵押的法律规定而使房屋的抵押权人不能实现房屋的抵押权。实践中以农村房屋或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标的的,该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汤汤小朋友 2024-04-14
农村宅基地不能抵押获得贷款的法律禁区,如今正隐约显现出一定的腾挪空间。按照国家发改委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安排,农村住房抵押担保贷款的试点工作,有望在2015年开展。
按照工作安排,与农村住房抵押担保贷款一并有望进行担保抵押试点的,还将包括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抵押担保贷款试点。而按照现行《担保法》、《土地管理法》等约束,无论是农村住房还是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都不能作为抵押担保,进而获得贷款。
作为全国土地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将具体牵头负责这项试点工作的推进,而试点工作的初步方案,也将会同银监会、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共同会商确定。试点工作将采用封闭运行的方式。
专家认为,如果开展试点,则意味着农村住房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财产权,通过向银行抵押贷款融资,农业产业化将获得更为通畅的融资渠道。“尤其是东部特大型城市周边的农村住房,其评估值较高,如果放开抵押贷款的约束,将能够使农村获得大量的资金,用以实现农业产业化。
农村宅基地不能抵押获得贷款的法律禁区,如今正隐约显现出一定的腾挪空间。按照国家发改委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安排,农村住房抵押担保贷款的试点工作,有望在2015年开展。
按照工作安排,与农村住房抵押担保贷款一并有望进行担保抵押试点的,还将包括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抵押担保贷款试点。而按照现行《担保法》、《土地管理法》等约束,无论是农村住房还是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都不能作为抵押担保,进而获得贷款。
作为全国土地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将具体牵头负责这项试点工作的推进,而试点工作的初步方案,也将会同银监会、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共同会商确定。试点工作将采用封闭运行的方式。
专家认为,如果开展试点,则意味着农村住房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财产权,通过向银行抵押贷款融资,农业产业化将获得更为通畅的融资渠道。“尤其是东部特大型城市周边的农村住房,其评估值较高,如果放开抵押贷款的约束,将能够使农村获得大量的资金,用以实现农业产业化。
魔都贤先森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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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些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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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这样的,是否可认为期拆讼期已过,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对于它的时效期二年,其中1。还有宅基地可分割吗,根据房屋的大小、爷爷均未提出要继承我父亲房屋的一部分,我想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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