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热点

省工商局收到微信购物投诉电话261件 消费者遭遇维权难

2024-04-23

装修导读:【省工商局收到微信购物投诉电话261件 消费者遭遇维权难】  随着微信的广泛应用,微信朋友圈也被“微商”充分挖掘,不少人都曾被各种奶粉、化妆品、食品的兜售信息刷屏。一部分人出于朋友之间的信任会选择通过微信圈购物,但随之出现的交易纠纷也日益增多。记者从海南省工 ...

随着微信的广泛应用,微信朋友圈也被“微商”充分挖掘,不少人都曾被各种奶粉、化妆品、食品的兜售信息刷屏。一部分人出于朋友之间的信任会选择通过微信圈购物,但随之出现的交易纠纷也日益增多。记者从海南省工商局12315消费投诉举报调解处理中心获悉,该中心近三个月就接到了261件关于微信购物的咨询和投诉电话。

省工商局收到微信购物投诉电话261件 消费者遭遇维权难


  但令工商人员和购物者尴尬的是,工商部门无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购物者的权益,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的购物者大多只能自认倒霉。
  微信圈购物遭“杀熟”
  近日,海口市民陈女士向工商部门反映,其在朋友圈看到有“微商”朋友在出售山东苹果,宣称“新鲜、不打蜡、香甜多汁”。但通过微信红包支付货款后,陈女士收到了一箱明显比宣传图片个头小而且不新鲜的苹果,要求退货退款却遭对方拒绝。而另一位张小姐向12315投诉称,自己通过微信红包支付购买小狗的货款后,商家迟迟不发货,经过再三催促后自己却被拉黑,张小姐感觉自己被骗了。
  最近三个月,省工商局12315消费投诉举报调解处理中心就接到关于微信购物的电话261件,其中直接投诉的42件,但工商部门却大多无法帮助购物者有效维权。
  私下交易不受《消法》保护
  消费者购买商品有纠纷后,一般会选择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维权,而微信圈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却往往维权无门,这到底又是为何呢?
  省工商局12315消费投诉举报调解处理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微信圈购物是一种新兴的消费方式,我国目前尚未有相关针对“微商”的法律法规出台。而且大部分个人注册的“微商”属于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小店,其销售主体为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私下交易,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该负责人介绍,如果微信朋友圈内的销售主体是企业,进行过工商登记,具有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件,那么就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营者,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根据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依法应向消费者进行赔偿。一般赔偿的金额为产品价款的三倍,赔偿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赔。但前提是微信购物中销售一方必须是企业,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微信购物者如何维权?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购物者发现“微商”在销售过程中有违法或侵权行为,则可按照相关民事法律处理,如《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走司法途径,要求对方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另外,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的,则可能会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罪等方面的相关罪名。“微商”存在虚假宣传的,工商部门则可按《广告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望今天小编带给大家的内容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能够给你带来更多的生活灵感。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多多关注一起装修网。
热门案例

装修风格学问图库

  • 装修客厅灯池_如何装修客厅灯池?装修客厅灯池_如何装修客厅灯池?
  • 墙纸排行榜_墙纸品牌排行榜墙纸排行榜_墙纸品牌排行榜
  • 复式高层 看小资女如何混搭欧式田园炫彩新家(全文)复式高层 看小资女如何混搭欧式田园炫彩新家(全文)